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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玉龙主任医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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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生介绍
刘玉龙,男,主任医师,副教授,教研室主任,博士,硕士生导师,长期从事恶性肿瘤的规范化治疗,包括分子诊断、规范化治疗、分子靶向治疗、生物治疗、个体化给药及预后因素分析等工作,关注肿瘤病人的疼痛、心理、营养及防治问题;开展放射损伤临床救治以及与放射性职业病防、诊、治相关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工作;依法实施放射性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与评价;参与苏州大学的教学工作;开展核事故医学应急的准备和响应工作,指导应急队员熟悉应急救援及相关程序,参与核应急法规、标准或制度的制(修)订,进行核事故医学应急的培训、演练和宣教。
学习&工作经历:
1985-1990 苏州医学院放射医学专业本科;
1990-至今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肿瘤科工作;
1997-2000 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;
2003-2006 苏州大学放射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。
学术兼职:
1,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(核和辐射事件处置组) 委员
2,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(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组) 委员
3,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 委员
4,中华医学会放射医学与防护学会全国青年委员会 委员
5,中华预防医学会放射卫生专业委员会 委员
6,江苏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核和辐射事件处置组 副组长
7,江苏省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三队 队长
8,江苏省核学会 理事兼放射损伤与防护分会副主委
9,江苏省放射卫生专业委员会 常委兼秘书
10,江苏省城市应急学会 理事
11,《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》 编委
12,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委员会 评审专家
学术兼职&社会兼职 代表性科研项目:
1,中国核电厂操纵人员健康适任性评价 依照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,独家开展对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适任性评价,减少人因失误,确保核电厂的安全运行。
2,“十一五”国防预研项目:核军工人员健康评价与辐射损伤救治技术项目 本人负责辐射血液学方面的研究。
3,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/T 234-2010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 《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》是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,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。本人是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。
4,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医学处理设施和装备的规定(修订EJ/T 512-2000) 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医学处理设施和装备的规定》(EJ/T 512-2000)是核工业行业标准文件,目前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,必须进行修订,以适应核行业的要求。本人是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,现已完成。
5,三种基因联合检测作为新型辐射生物剂量计的研究 系苏大医学部开放课题,在研。
6,核动力厂操纵员心理健康要求和测试规范 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主管的核行业标准,在研。
7,人外周血线粒体DNA片段缺失用于辐射生物剂量估的实验研究 苏州大学医学发展基金(立项),现已完成。
个人荣誉&科研获奖
1,2002年课题《人白细胞介素-8对辐射损伤保护作用的实验研究》获国防科工委“国防科学技术三等奖”
2,2003年获苏州大学“周氏医学教育科研基金奖”
3,2006年课题《脐带血AC133+细胞的辐射生物学特性的实验研究》获国防科工委“国防科学技术二等奖”
4,2007年获苏州大学“周氏教育科研奖(科研奖)优异奖”
5,2007年获苏州大学“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”
6,2008年获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“建院二十周年科教创新优秀人物”
7,2009年获苏州大学“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”
8,2010年课题《铁皮枫斗颗粒抗放作用的实验研究》获工业和信息化部“国防科学技术三等奖”。
学术论文&在研项目 代表性论文:
1,细胞因子组合对受照射脐带血ACl33+细胞周期和早期凋亡的影响.辐射防护,2005,25(5):311-315.
2,不同给药条件下白细胞介素-8对受照小鼠作用特点的初步探讨.辐射防护,2005,25(6):395-398.
3,线粒体DNA突变及其在生物剂量估算中的应用探讨.辐射防护通讯,2006,26(2):1-5.
4,两例碘-131体内、体表污染人员的医学处理,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2008年28卷05期 459-461,465.
5,奥施康定治疗癌痛患者35例疗效分析 苏州大学学报(医学版) 2008年第28卷第4期 687-688.
6,一例多种裂变核素内、外污染患者25年后随访观察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2008,28(2):99-102.
7,恶性肿瘤患者合并糖尿病24例分析 中国误诊学杂志 2009年9卷18期.
8,外照射放射性皮肤损伤救治进展 国际放射医学核医学杂志 2009年33卷03期.
9,3
医生擅长
长期从事恶性肿瘤的规范化治疗,包括分子诊断、规范化治疗、分子靶向治疗、生物治疗、个体化给药及预后因素分析等工作,关注肿瘤病人的疼痛、心理、营养及防治问题;开展放射损伤临床救治以及与放射性职业病防、诊、治相关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工作;依法实施放射性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与评价;参与苏州大学的教学工作;开展核事故医学应急的准备和响应工作,指导应急队员熟悉应急救援及相关程序,参与核应急法规、标准或制度的制(修)订,进行核事故医学应急的培训、演练和宣教。